自今年十一《旅游法》实施后,法律对“强制购物”的高压态势,使得不少以“购物返佣”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导游员收入锐减,导游员停团观望甚至转行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近日,一项以一线导游员为对象的《导游激励计划》在中青旅正式推出。根据这份计划,地接社导游承接中青旅团队时需中青旅认证后方能上岗,并将在基本工资和服务费的基础上,依据中青旅客人评议表和短信回访的反馈情况,获得相应的奖励费。这是《旅游法》实施以来,中国旅游行业首个旨在提升一线导游员收入的激励计划。
根据这项激励计划,凡客户评价5分(5分制,下同)以上达到100%的,或客户评价5分以上占80%、最低分数不低于4分的,导游将享受团队人天数乘以相应倍数奖励。计划实施后,以中青旅一名初级导游员为例,如该导游月均接待两个分别为期5天的团队共50人,综合基本工资、服务费和奖励费,其月收入将达到7000元左右,高于北京市2012年度月均5223元的工资标准。
对此,中青旅控股副总裁高志权指出,诚信热情、专业精熟的导游员,是旅游服务团队的“灵魂”人物,是消费者快乐旅游的关键因素。优秀导游人才的流失,将是旅游行业的最大损失。在CPI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导游收入的大幅降低,既不利于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长远来看也不利于旅游行业可持续发展。 高志权表示,作为中国旅行社协会会长单位和领先的旅游运营商,面对《旅游法》,中青旅考虑更多的课题是怎样从规范经营到追求卓越的提升,而以导游为核心的在地现场服务,则是提升客户体验的关键所在。《导游激励计划》的推出,是中青旅持续引领行业之先,率先释放重视人才、重视服务价值的明确信号,将为导游员服下了定心丸,免除其后顾之忧,从而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提升服务质量的本职工作中去。计划直接受益的是导游员,最终受益的必将是消费者。
记者从中青旅了解到,由于较早实施了导游领队基本工资制和服务费制,中青旅的导游队伍保持稳定,从业三年以上的导游员几乎无人放弃导游事业。但高志权同时指出,“《旅游法》实施后,导游队伍势必面临一次大换血。对依靠优质诚信服务获得合理报酬没有自信、没有能力的导游将会被淘汰出局。这是行业的阵痛,但对行业健康发展有益。
在高志权看来,在《旅游法》严格实施的背景下,未来导游队伍将从“导购”向“向导+保姆+保镖”转变,从诱导消费的“导购员”向专业旅游讲解的“导游员”回归;从简单的“带路人”向宣传民俗礼仪、督导文明旅游、协助游客理性维权转变,从单一职能向全能型旅游管家转变。在此过程中,导游服务将更纯粹,风险压力逐步降低,收入报酬也将更透明、可评估。
据悉,中青旅此次推出的《导游激励计划》,同时包含相应的罚则。在计划执行上,得到了中青旅全球应商的鼎力支持。而对该计划的支持与配合程度,也将纳入中青旅与地接合作伙伴的考量标准。
补充说明
1、人天数:即团队的人数×旅游天数, 通稿第二段中描述“如该导游月均接待两个分别为期5天的团队共50人”,指的是该导游本月工作10天,接待总游客人数是50人,则该导游的人天数是50×5=250。
2、相应倍数:指中青旅导游激励计划规定的倍数,分为两档:
①如该导游的客户评价5分以上达到100%的,其奖励倍数是10;
②客户评价5分以上占80%、最低分数不低于4分的,其奖励倍数是6。
基于此,如果该导游本月人天数是250,如能达到全部5分的评价,对应激励倍数是10,他将获得250×10=2500元激励收入;相应的,如果他的客户评价是第二档,他将获得250×6=1500元/月的激励收入。
3、7000元左右的收入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我们以北京为例,一般而言,导游员的收入是基本工资+服务费,北京市导游的基本工资是1300元,关于服务费,国家旅游局的指导标准是初级导游员300元/天(中级导游及以上有30%的增幅,各地执行不一),同样以每月工作10天的导游员为例,他获得的服务费将是300×10=3000元,加上基本工资,该导游员本月收入将是4300元。如能加上上述1500-2500的收入,他的收入将达到5800-6800元,这只是一位初级导游员的收入。实际上,一位优秀的导游员在领先的品牌企业工作,如果他足够努力和付出,他的人天数绝不仅仅是250。
4、此外,此项导游激励计划还有其他条款的奖励措施,如“客人对服务特别满意,在反馈中明确表示‘下次旅游还找中青旅’”,或送来感谢信、锦旗等,都有对应的奖励额度,当面送达还将翻番。计划中也有对导游服务不力的惩戒措施,篇幅所限无法在新闻稿里过多体现。
以上措施,归根结底是通过日益标准、透明、市场化的方式,激励一线导游更好的提升服务品质,从而为消费者创造美好的旅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