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2016年1月刊 > TLD-16-01-04 > 正文

1月1日起他人身份证登记 旅店违规最高罚50万

2016-01-04 14:02:24  |   来源: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电信、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详见PDF刊第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电信、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如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您可能感兴趣的相关资讯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评论仅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编辑原创

浪漫马来,造就梦幻蜜月
来浪漫的马来西亚 享受浪漫蜜月时光
专访 | 帝国大厦观景台总裁:“我们的友...
帝国大厦,以其超过92年的品牌历史,已经牢牢成为“纽约市的代名词”。因此,来...
    关注我们+

精选最有价值要闻,每周定期发送。预览最新要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