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4月11日消息,中国财政部自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执行税收新政策”。新税制中的“行邮税”是指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包括了个人带入中国的物品。新规指明,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不变,但超过部分按新行邮税标准征税。
根据海关的政策,目前个人旅客出境购物的免税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另外如在口岸入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将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如果单境外购买金额超过5000元,境内外总价不超过8000元,仍然需要缴税。境外购得物品单价超过5000元的就按该物品全价缴税。其中,电视机、摄像机、电冰箱等20种商品不予免税,其他不同商品给予不同的税率。
据悉,目前四档税目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分别为:15%、30%、60%。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
15%这档,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
30%这档,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
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