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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 大马海外游客旅游税收近4000万令吉

2018-03-13 14:57:57  |   来源:本站原创

摘要: “各州可使用这笔资金促进州内旅游发展,尤其是加强旅游景点的宣传力度、举办旅游活动、发展人力资源,以及推行小型旅游计划。”

据马新社报道,随着马来西亚政府落实向外国游客征收10令吉旅游税后,各州政府可获得的旅游税收分配,已从1令吉上调至5令吉。

 

旅游及文化部长纳兹里说,从去年9月1日截止去年12月31日,所征收的旅游税高达3997.5634万令吉,其中以吉隆坡的收获最高,达1662.5258万令吉。

 

“接着分别是沙巴的453.0628万令吉、槟城388.1655万令吉、彭亨347.3803万令吉,还有柔佛的271.6739万令吉。”

 

他强调,回退给州政府的税收额,将根据每个州所贡献的旅游税百分比公平发放。“各州可使用这笔资金促进州内旅游发展,尤其是加强旅游景点的宣传力度、举办旅游活动、发展人力资源,以及推行小型旅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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