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7 12:13:31 | 来源:本站原创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在首都之窗公布。《意见》明确,摸清传统村落底数,“一村一档”组织编制传统村落档案,编纂传统村落志。建立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统一设置传统村落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
《意见》明确,维护好与传统村落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管控好传统村落周边视线通廊。依法严禁开山、采石、伐木、填湖等一切破坏山水格局的工程建设活动。制定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计划,提炼历史建筑传统要素,推动建筑技术传承。加快传统村落内文物建筑修缮修复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可移动文物抢险修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