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2013年7月刊 > TLD-13-07-26 > 正文

外籍人员出入境普通签证调整为12类

2013-07-26 17:32:10  |   来源:

摘要: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对外国人非法工作、居留等定义更明确;此外,为吸引外国人才增设了R字的「人才签证」。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对外国人非法工作、居留等定义更明确;此外,为吸引外国人才增设了R字的「人才签证」。

 

普通签证类别由8类调整为12类

实施细则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的事由,将普通签证分为D字、Z字、X字、F字、L字、G字、C字、J字8类,分别对应定居、工作、学习、访问、旅游、过境、乘务、记者等事由。其中,F字和L字签证涵盖多种入境事由,签证类别与入境事由的对应性不强,不利于外国人入境后的服务和管理。为使签证类别能够准确反映外国人入境事由,实现外国人入境后的精细化管理,条例在保留现行签证分类基本不变的基础上,重点对现行F字签证、L字签证作了拆分,并新增加了R字签证,普通签证类别由目前的8类调整为12类。

 

外国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人才签证

为了更好地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以适应中国引智引资的需要,出境入境管理法将“人才引进”规定为普通签证的申请事由。条例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在普通签证类别中增加了R字(人才)签证,发给国家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设立Q字签证 方便海外华人回国探亲

条例针对海外华人的特点,专门设立了Q字签证,主要发给申请入境探亲的海外华人,以便驻外使领馆对申请Q字签证的海外华人签发有效期、停留期较长的签证,为其回国探亲提供便利。同时,条例还专门设立了团聚类居留证件,主要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海外华人。

 

金融、教育、医疗、电信等单位办理业务时可申请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社会单位的核实申请,应当出具国籍等身份情况是否属实的核实意见,不提供具体的外国人个人信息,做到规范信息核实行为,保障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您可能感兴趣的相关资讯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评论仅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编辑原创

浪漫马来,造就梦幻蜜月
来浪漫的马来西亚 享受浪漫蜜月时光
专访 | 帝国大厦观景台总裁:“我们的友...
帝国大厦,以其超过92年的品牌历史,已经牢牢成为“纽约市的代名词”。因此,来...
    关注我们+

精选最有价值要闻,每周定期发送。预览最新要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