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今日通报了亚航航班两名游客不文明行为事件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
两名涉事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被纳入《全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男性游客记录期跟为一年半,女性游客记录期跟为一年,此两项记录将被通报旅游业相关企业,令旅游相关部门知晓情况。
国家旅游局明确支持江苏省旅游局和南京市旅游委员会依据《出境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2002年第18号 令)第十三条,对于违反第八条第二款(“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它问题”)、第四款(“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 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切实做好旅游团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此外,处理意见中还提到,鉴于涉事游客行为已严重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和组团正常经营,亚航航班同机的游客和组团社,有权依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涉事游客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