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10:17:45 | 来源:综合整理
7月20日晚,江苏省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称:20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禄口国际机场防疫专班报告,在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定期核酸检测样品中,有检测结果呈阳性,涉及工作人员主要是参与机场航班保障人员,包括地服、保洁等岗位人员。
通报称,自即日起,从南京禄口机场出港的旅客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月21日,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禄口机场疫情防控情况。南京市政府副市长胡万进介绍,21日完成江宁区全区的核酸检测后,下一步南京将力争在短时间内对全市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经复核与专家组诊断,目前总共发现17例阳性,全部为禄口机场工作人员,其中9人为确诊病例(4个为轻型,5个普通型),5人为无症状感染者,3例核酸检测阳性还待进一步的诊断。截至7月21日5时,已经排查出密切接触者157人。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强化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涉疫重点区域管控要求,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倡导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宁,确需离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阴性证明要求自7月21日0时起实施)。其他地区要加强社区防控,强化网格化管理,各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民航、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加强客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认真查验旅客信息,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等要求;各类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要落实戴口罩、体温检测、验码、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通风消毒等防控要求,并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区域内的人员足不出户,封控地区人员只进不出。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积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我市将适时扩大核酸检测范围,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五、严格信息报告,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地区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报告,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各零售药店在销售目录内的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实施实名登记报告。
六、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七、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场所除必须外立即关停,其他区域室内公共场所实行预约、错峰、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
八、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每位市民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诊过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中风险地区和封控区域名单
经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1年7月21日起,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白云路社区、石埝村,溧水区石湫街道九塘行政村毛家圩自然村由低风险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禄口街道为封控区域。目前,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为防控疫情,从南京禄口机场出港的旅客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大航司也陆续发布最新退改政策:
东航发布涉及南京航线客票退改政策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航班:东航票本填开的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南京的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航班日期在2021年7月20日(含)—2021年8月3日(含)之间。
(二)适用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2021年7月20日(含之前。
二、变更及退票政策
须在2021年7月20日(含)至航班起飞时间前取消订座,可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免费办理变更或退票,具体如下:
(一)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相同始发地至到达地的航班或日期,变更航班日期范围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变更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
⒉若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须先在上述时间内取消座位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
(二)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免费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已按上述免费办理变更手续,可在办理变更后7天内提出退票申请,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改手续。
三、办理渠道
1.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东航APP或旅行社、代理点携程、飞猪、去哪儿等第三方平台等)。
2东航24小时客服热线:95530。
海外用户请拨打:0086-21-20695530。
3.东航官方微信(微信号:中国东方航空),输入并发送“人工”转接办理。
4.东航APP手机客户端,点击“我的”页面右上角“在线客服”办理。
厦门航空关于涉及南京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理政策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厦航731票证开具的客票(适用于散客、包括积分奖励客票),出票日期在7月21日(含)之前,旅行日期为2021月7月21日(含)至2021月7月31日(含)之间南京进出港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和置挂MF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豁免规定
(一)变更航班
免费变更一次2021年7月31日(含)之前相同航程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请您务必在航班计划起飞前致电或联系原购票地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客票变更手续。
(二)退票
免收退票手续费。如未在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取消座位,或已按上述政策办理免费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票价适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签转。已办理退改的客票恕不补退。
春秋航空关于南京进出港航班客票实行特殊退改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7月21日(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7月21(含)至2021年8月3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南京进出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要求在2021年7月21日(含)以后,且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2021年8月10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费和票价差;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8月10日(不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4、之前已操作过退票、变更的客票不进行追溯,即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3、登录自助退改链接:O网页链接;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www.ch.com->“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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