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1 21:58:24 | 来源:本站原创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30日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共享单车押金、预付金管理制度,将押金存放在北京市开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承租人申请退还押金时,应当及时退还。
共享单车给市民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乱停乱放、无序发展、挤占公共资源等问题。近日,北京市交通委介绍,依据共享自行车企业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截至4月底,北京市运营的共享自行车企业有10家,运营共享自行车总数在190万辆左右。
草案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将自行车动态总量、重点投放区域动态总量、承租人信用惩戒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接入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定违法行为人,并告知其及时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