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指出,将建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保障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旅游法》正式实施后,“零负团费”、引导购物、扩大自费项目等行为,已成为全行业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国家旅游局综合司司长张吉林指出,针对大多数旅行社与导游之间都是短期用工的现实,国家旅游局正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相关的格式合同,从而确立导游最低工资制度。
张表示:签订合同会涉及到对劳动者的基本的薪水各种的保障。比如说在不同的地区应该有一个建议性的基本的 最低工资的标准。比如说有一些没有基本工资的,是一次性的,你怎么给他体现一个劳动费的待遇,在合同当中要体现出劳动服务费用。怎么能体现有这样一些内 容,这些都是我们在研究和探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