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澳大利亚旅游局及州/领地旅游局与中国出境旅行社的市场合作,澳大利亚旅游局推出了“优选合作伙伴”计划,并以此替代已于2014年6月30日到期的原“卓越专家社”计划。
评选澳大利亚旅游局“优选合作伙伴”的目的
1 | 通过评选,优选出具有行业标杆作用的、对促进旅游业在新的市场形势下与时俱进的中国重要出境旅行社,并授予澳大利亚旅游局”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的称号。 |
2 | 被优选出的“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将向中国旅游业展示如何以新的模式推广澳大利亚旅游。这种模式是基于可持续的业务发展和开发优质产品基础上,从而满足目标市场需求。尤其是针对自助游、半自助游和优质产品的需求。 |
3 | 充分利用“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的市场感召力、影响力和渠道网络为实现澳大利亚旅游局中国2020战略目标服务。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的责任
1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必须遵守相关中国法律,尤其是中国旅游法。任何违法的行为将直接导致”优选合作伙伴“资格的终止。 |
2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必须成为区域及全国市场的标杆,以可持续的业务发展模式和开发自助游、半自助游和优质产品来推广澳大利亚作为中国公民海外旅游目的地。 |
3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有责任在澳大利亚旅游局和其他相关澳大利亚旅游机构的支持下培训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或自行培训澳大利亚旅游专家。 |
4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应该优先和其他“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合作推广澳大利亚旅游。 |
5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应该每个季度向澳大利亚旅游局递交报告, 内容涵盖旅行社组织的赴澳旅游人数,自由行、半自由行和优质产品详情、 送签情况、主要推广或联合推广澳大利亚旅游的活动。 |
6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应该开发以澳大利亚美食和美酒为主题的产品,并安排资金和资源推广和支持以澳大利亚旅游局 “澳世盛宴”为主题的澳大利亚旅游产品。 |
7 |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必须将其新产品和行程上传至australia.cn网站。 |
8 | 在与澳大利亚旅游局的产品联合推广合作广告中,“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必须在媒体广告、网站、宣传册中使用“澳大利亚,澳世无双”及其主画面。双方合作推 广资金必须用于公众媒体广告。“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自有的媒体资源将不能视为公众媒体渠道,但可以作为其对于产品联合推广合作的额外免费投入。 |
第一部分 - 申请旅行社资格认证
(申请旅游社在提交申请前,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序号 | 资格标准 |
1 | 申请旅行社须证明其真实可信地代理递交澳大利亚签证的业务。 (签证处审核) |
2 | 须具备中国国家旅游局批准的出境旅行社资质且至少满5年。(澳旅局审核) |
3 | 目前拥有ADS签证送签权(由澳大利亚大使馆/领事馆批准)或ADS签证送签权的申请正在被使/领馆受理过程中。(签证处审核) |
4 | 至少现有15名员工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提交名单)(澳旅局审核) |
*申请旅行社必须通过此资格认证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审核过程。
第二部分 - 申请旅行社的特长
澳大利亚旅游局审核
序号 | 审核标准 | 得分 |
1 | 目前拥有强大自营互联网旅游渠道推广澳大利亚旅游,并具备优质产品设计能力。 | 20 |
2 | 从事推广和销售赴澳大利亚旅游及产品超过10年。 | 5 |
3 | 另有30名员工已经成为澳大利亚旅游专家。(提交名单) | 5 |
第三部分 - 申请旅行社与澳大利亚旅游局的合作
(审核日期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澳大利亚旅游局审核
序号 | 审核标准 | 得分 |
1 | 须证明参加过澳大利亚旅游局一系列的行业活动。 | 2 |
2 | 须证明与澳大利亚旅游局共同举办过零售/澳旅专家培训活动和取得的结果。 | 2 |
3 | 须证明与澳大利亚旅游局在澳大利亚主题形象店项目的合作。 | 2 |
4 | 须证明与澳大利亚旅游局合作推广澳大利亚旅游产品和目的地的活动和取得的结果。 | 20 |
5 | 须证明自行组织的推广澳大利亚旅游产品的活动。 | 2 |
6 | 须证明已开展的澳大利亚高端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高尔夫、奢华旅游、美食/美酒和徒步)。 | 20 |
7 | 须证明承办过赴澳大利亚大型会展/奖励团的情况。 | 2 |
第四部分 – 申请旅行社与澳大利亚各州旅游局的合作
(审核日期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澳大利亚各州旅游局审核
序号 | 审核标准 | 得分 |
1 | 与澳大利亚各州旅游局合作推广澳大利亚旅游产品的活动。 | 15 |
2 | 须证明具有发展和推广针对澳大利亚各州/领地为主题旅游产品的能力。 | 20 |
3 | 须证明与澳大利亚各州旅游局共同举办过零售培训活动。 | 10 |
4 | 须证明参加过澳大利亚各州旅游局一系列的行业活动、 路演、研讨会。 | 5 |
* 申请旅行社的第四部分得分为7个州/领地旅游局评分的平均分。
此部分直接由各州/领地旅游局打分,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第五部分 - 澳大利亚签证处评审
(审核日期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澳大利亚使/领馆签证处审核
序号 | 审核标准 | 得分 |
1 | 及时优质地递交签证申请资料。 | 4 |
2 | 申请旅行社递交了1000份ADS签证申请并得到批准。 | 2 |
3 | 申请旅行社递交了2000份ADS签证申请并得到批准。 | 4 |
4 | 申请旅行社递交了4000份ADS签证申请并得到批准。 | 8 |
5 | 申请旅行社递交了较少个人签证申请并得到批准。 | 2 |
6 | 申请旅行社递交了较多个人签证申请并得到批准。 | 4 |
7 | 申请旅行社递交了很多个人签证申请并得到批准。 | 8 |
第六部分 - 澳大利亚旅游局大中华区总经理评审
序号 | 审核标准 | 得分 |
1 | 任命此旅行社为 “优选合作伙伴”将有利于澳大利亚旅游局中国2020区域拓展战略。 | 3 |
2 | 任命此旅行社为 “优选合作伙伴”将促使其发挥自身潜能进一步在中国市场推广澳大利亚高品质/高附加值旅游产品。 | 3 |
3 | 任命此旅行社为 “优选合作伙伴”将在中国旅游业树立行业标杆并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 4 |
其他事项: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的任期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30日。
“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任期的延长会参照此审核标准;或者会根据澳大利亚旅游局和澳大利亚州旅游局共同商议的新审核标准以及基于“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在任期内推广合作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
最终被任命的“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的总数不会超过35家。如果申请旅行社总数低于35家以及申请旅行社递交申请不符合以上标准,“优选合作伙伴”旅行社的总数也会相应降低。
申请旅行社递交的申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伪造或不真实的申请信息将不予以受理和审核。
澳大利亚旅游局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