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其中一条“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无疑最受关注。
《意见》其他重要内容:
一、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
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二、推进邮轮、游艇旅游产业
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造船企业研发制造大中型邮轮;进一步优化邮轮港口布局;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设立保税仓库;到2020年,全国建成10个邮轮始发港。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到2017年,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大众消费市场。
三、积极发展老年旅游
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老年旅游产品。
四、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错峰休假。
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五、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