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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年未受处罚旅行社保证金减半

2016-01-18 15:30:40  |   来源:

摘要: 据《北京商报》消息,北京市旅游委日前发布《关于办理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详见PDF刊第1页)

据《北京商报》消息,北京市旅游委日前发布《关于办理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旅行社自交纳或补足保证金之日起三年未因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而受到处罚的,可以享受保证金减半的优惠政策。即日起到2月19日期间的周一到周三,具有相关资质的旅行社可到北京市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实际上,北京市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减半工作并非今年开始实行。在2009年颁布的《旅行社条例》中第十七条就已经对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可给予质保金数额降低50%作出了明确要求。2012年5月,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降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公告》,对于降低交存数额的条件级程序进行了明确。

 

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市共有61家旅行社办理了旅欧服务质量保证金减半手续,减半金额为2595万元。2014年的数据在此基础上增加了30家旅行社以及1460万元的减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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