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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阿联酋互认驾照谅解备忘录即将生效

2016-03-11 10:10:38  |   来源:

摘要: 据《新华社》消息,去年12月,中国与阿联酋相关部门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互认换领驾驶证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两国驾驶证互认换领,该备忘录于2016年3月14日起生效。(详见PDF刊第1页)

据《新华社》消息,去年12月,中国与阿联酋相关部门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互认换领驾驶证的谅解备忘录,明确两国驾驶证互认换领,该备忘录于2016年3月14日起生效。

 

根据备忘录,中国与阿联酋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中国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驾驶证与阿联酋轻型汽车驾驶证可以免试互认换领。

 

对于中国公民,在阿联酋境内长期居留、取得居留签证的,可以持中国驾驶证免试换领阿联酋驾驶证;短期停留的,可在签证有效期内,持中国驾驶证在阿联酋境内直接驾车,无需换证。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表示,换领阿联酋驾驶证时,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中国C1、C2驾驶证、护照、阿联酋有效居留签证、阿司法部授权翻译机构出具的驾驶证翻译件、阿方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等材料。

 

使馆还提醒,由于阿联酋各酋长国交通主管部门可能对体检、翻译文件等有不同指定机构,费用也不尽相同,需换照的中国公民可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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