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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在9省市试行导游自由执业工作

2016-05-09 09:39:22  |   来源:

摘要: 据北京商报消息,国家旅游局日前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北京商报消息,国家旅游局日前面向9个省市旅游委(局)下发《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5月起在全国9个省市旅游委(局)正式启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9省市试行导游自由执业

《通知》显示,此次开展的9个省市试点工作将分为线上、线下两种类型。其中,江浙沪三省市以及广东省将开展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包括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则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并引导具有一定实力的OTA企业、在线服务发展较好的旅行社参与试点工作。

 

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旅游局将启动指导旅游企业参与试点工作的行动,包括线下的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游客中心等线下机构以及线上旅行社都将纳入指导范围。去年5月,携程、途牛、同程、驴妈妈共同宣布建立导游点评奖励制度以及“金牌导游”服务。随着政策的放开,上述四家在线旅游企业或将成为最早接入“全国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的公司。

 

5月底完成全国导服监管平台搭建

该平台将制定相关接入标准,提供自由执业导游身份认证,公布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名单,收集汇总导游执业和游客评价信息。

 

国家旅游局还为导游自由执业划定了门槛。即在试点地区注册的初级及以上导游证,且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导游。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还应具有导游自由执业责任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

 

除此之外,国家旅游局将在5月完成:

制定导游自由执业示范合同(5月中旬完成)

指导旅游企业参与试点工作(5月中旬启动)

制定《导游自由执业投诉处理办法》,构建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四位一体的联合处理机制(5月启动)

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动态评估(5月-8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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