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 > 2017年6月刊 > TLD-17-06-12 > 正文

8月起马来西亚酒店将开始征收旅游税

2017-06-12 18:27:47  |   来源:

摘要: 大马皇家关税局近日宣布,将在8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旅游发展税,酒店须向住宿者征收每晚2.5马币至20马币不等的旅游税。

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近日宣布,将在8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旅游发展税,酒店须向住宿者征收每晚2.5马币至20马币不等的旅游税。配合8月起实施的该政策,所有住宿场所业者皆需在7月1日起进行登记。 

 

这项“旅游发展税”的税率为五星级酒店每晚每房征收20马币、四星级酒店每晚每房10马币、一至三星级酒店每晚每房5马币、一至三星Orchid型客房及无星级客房每晚每房2.5马币。  

 

尽管马旅游及酒店业者反对,但政府在今年4月通过2017年旅游税法案。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称,此法生效后,预计可为国家带来高达8.7亿马币的税收。


附件


您可能感兴趣的相关资讯
  评论列表
已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评论仅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编辑原创

浪漫马来,造就梦幻蜜月
来浪漫的马来西亚 享受浪漫蜜月时光
专访 | 帝国大厦观景台总裁:“我们的友...
帝国大厦,以其超过92年的品牌历史,已经牢牢成为“纽约市的代名词”。因此,来...
    关注我们+

精选最有价值要闻,每周定期发送。预览最新要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