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皇家关税局近日宣布,将在8月1日开始实施2017年旅游发展税,酒店须向住宿者征收每晚2.5马币至20马币不等的旅游税。配合8月起实施的该政策,所有住宿场所业者皆需在7月1日起进行登记。
这项“旅游发展税”的税率为五星级酒店每晚每房征收20马币、四星级酒店每晚每房10马币、一至三星级酒店每晚每房5马币、一至三星Orchid型客房及无星级客房每晚每房2.5马币。
尽管马旅游及酒店业者反对,但政府在今年4月通过2017年旅游税法案。旅游与文化部长纳兹里称,此法生效后,预计可为国家带来高达8.7亿马币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