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16:09:34 | 来源:
香港海关近日宣布,自7月16日起,携大量现金过境香港需要申报,违者罚款最高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表示,将于7月16日起施行《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以此来打击黑钱以及不法分子的跨境融资活动。任何人若入境香港时身上携带总价值逾12万元港币(或等值外币)(约合10.1万人民币)的现金或不记名可转让的票据,如支票、债券等,均需向海关主动申报,否则将触犯法律,最高可罚款50万港币(约合42.2万人民币)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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