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起了我国首宗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这一诉讼针对的是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这一现状。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该案虽然以长隆集团作为诉讼对象,但出发点是希望通过该案的判决,推动长期普遍存在的侵害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规惯例得到纠正整改。长期以来,在我国无论是文化消费、旅游景点、交通运输等方面,都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享受优惠标准的问题。此做法最初是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办身份证,难以证明身份,但2004年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后,公民一出生便可以办理身份证,该问题已不存在,但很多行业仍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以行规惯例为理由拒绝纠正。希望通过司法判例倒逼相关企业及更多的行业重视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顽固行规惯例逐步纠正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