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业大咖谈 | 周易水:旅游业渴望救市:如何“精准救市”?又如何避免“非典”时期扶持政策的槽点?

  
市场肯定是要救的,但要救得精准,救得“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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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易水文旅

作者:周易水

 

随着全社会进入复工阶段的时间越来越近,国民经济尤其是旅游经济,将直面现实沉重的肉身,严峻的考验也将袭面而来。


疫情基本控制后,国家必救市,甚至还会提前到疫情中后期。种种迹象表明,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等已经积极行动起来开展调研并探讨政策的可行性。尤其是今年,经济形势较2003年更为严峻复杂,市场不救不行。


一是这几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宏观环境本身就不好。而2003年初我国经济在加入WTO后保持良好增速,处于上行空间,2002年全年GDP增长9.1%。

 

二是旅游业近两年正面临转型压力,结构性问题较多,供给端不算对位精准,需求端个性化、多元化导致越来越难“琢磨”。尤其是传统旅行社行业,小散弱依然突出,同质化严重,服务品质和经营效益不高,发展正进入瓶颈期。


三是此次疫情给旅游业造成的损失可能比2003年更严重。据恒大研究院的报告估算,旅游市场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元。

 

疫情基本控制后,政府出台财政政策来救市,必将对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和作用。不过,对于当年非典过后的相关扶持政策,旅游行业并不十分满意,甚至出现“拿到钱也不满意”“大企业不满意、小企业也不满意”的现象。对于这些政策救市的具体效果,后续也并未有追踪评估。


这一现象值得认真研究。尤其是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应该提前研判行业需要什么样的救市政策,进行相关呼吁,力争实现“精准救市”。一些业界老炮也与笔者做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2003年旅游救市政策有哪些

 

非典疫情期间及结束后,为减轻受影响较大的企业负担,国家层面主要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其中跟旅游业相关的主要有五项,包括:


《关于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5月9日);《关于对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的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政部,5月9日);《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在“非典”疫情期间税收政策的紧急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5月12日);《关于中央民航和旅游企业特定短期贷款贴息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5月13日);《关于暂时退还旅行社部分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国家旅游局、财政部,5月16日)。


这五项政策是国家层面的,优惠政策涉及的时间段基本集中在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并允许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办法。


多地出台了本地救市办法。例如,北京市推出了救市“20条”,对旅游、餐饮、旅店、运输等受非典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实行减、免、缓缴税费和基金的政策。深圳市发布《关于帮助酒店餐饮等旅游服务性企业经营性困难的若干措施》。全国多个省份对旅游企业提供短期贴息贷款。

 

争议1:税费减免雷声大雨点小?

 

对于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政府性基金,企业普遍是欢迎的。减免的项目很多,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卫生检测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等。


这些税费的直接减免,简单直接,这种方式企业是欢迎的。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通过减税的杠杆作用刺激行业的恢复、发展活力。但毕竟数额不大,对企业恢复生产并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同样让企业“少交钱”的,是营业税优惠,即“自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

 

但对于这项政策,许多旅游企业却认为有点“鸡肋”。原因很简单:营业额都没了,哪来的营业税?

 

资料显示,在受非典影响最严重的2003年4月下旬到5月份,全国11615家旅行社总体上处于歇业状态,8880家星级饭店平均客房出租率不到20%,1062家A级旅游区(点)游客接待数量和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0%以上,中国旅游车船协会105家会员单位的接待人数和营运收入同比下降90%。


虽然从当年7月疫情结束后,旅游业逐渐恢复营业,但实现大规模增长是从“十一”黄金周开始的。


然而,营业税优惠恰恰截止到9月30日。


因此,“减免营业税”这一看起来力度很大的优惠政策,实际上发挥的作用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大。


当前,旅游行业已“营改增”。本轮“营改增”被视为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重要和最大力度的一项税制改革。旅游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的一支,是最后一批进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


今年应对疫情,对于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很可能变成一段时间内的增值税优惠。增值税依然是差额征税,而且在正常抵扣后相比营业税的金额会有所下降。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这段时间内的营业额很小,能享受到的优惠力度是很有限的。

 

因此,如果政府出台免征增值税的扶持政策,针对旅游业这个遭受疫情冲击非常大的行业,要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益,最有效的办法是延长优惠时间段,特别是可以考虑把今年的“十一”黄金周纳入进来,或者根据行业特点切出对焦的月份,甚至视疫情发展情况进一步延长,让企业得到更多的喘息时间。

 

争议2:贴息贷款,国企VS民企、大型企业VS中小旅企区别对待?

 

不少业界人士表示,在所有的扶持政策里,最有用的其实是贴息贷款。如果能得到一笔数额较大的低息贷款,对于企业休养生息、恢复生产能发挥很大的作用。

 

对于贷款,企业最关心的是,会不会将国企与民企区别对待?

2003年时,财政部通知里给予贷款贴息的对象,是“中央民航和旅游企业”,也就是央企。但即使是在央企中,竞争也很激烈,不是谁都能拿到的。


当年,中青旅CEO蒋建宁是旅游圈有名的几个敢讲话的“硬汉”。在2003年6月的一次访谈中,正当不惑之年的蒋建宁直言,“我们连夜把报告送上去,但最后在落实的过程中,真正拿到贴息贷款的全都是国有全资企业。我们拿不到的话,民营企业更拿不到了”。


从地方来看,多地也出台了对旅游企业的贴息贷款政策。根据有限的资料显示,虽然地方上并没有明确提出国企和民企在享受政策上的区别,但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得到贴息贷款的,都是本地的龙头骨干企业。这又出现了大型旅企和中小旅企的矛盾。

 

比如,广东省首批获得贴息贷款的,是10家重点旅游企业,包括广州长隆集团、广州白天鹅宾馆、广东省中国旅行社等,贷款总金额2.8亿元。

 

成都市向该市10家骨干旅行社提供总额预计1700万元人民币的贴息贷款。


青岛市对150余家重点骨干企业提供为期5个月的贴息贷款,总额度1.373亿元。

 

虽然看不到各地的具体名单,但当时各地的龙头骨干旅游企业中,国企是占大头的,两者在很大程度上重合。从广东的部分名单就可以看到,除非做到像长隆那么大的规模和地位,才能跟重点国企平起平坐。


从今年的情况看,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难度可能更大。因为从去年起,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就已经十分凸显,虽然政府多次表态要解决这一问题,但落实起来却困难重重。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银行不愿冒风险贷款给中小民营企业,甚至存在抽贷、断贷现象。

 

这还是平时,现在面临如此严峻的疫情和难以估计的企业发展前景,要让银行给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可想而知。虽然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五部门1月31日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但能做到不断贷已是万幸,要新增贷款恐怕很难。

 

其实,这又涉及到另一个现实问题:扶持政策是要更倾向于大型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


从实际需要看,大型旅企实力相对雄厚,面临风险时抗击打能力较强,而中小旅企抗风险能力更差。在这个逻辑里,似乎中小旅企更需要扶持。


但从行业结构改革来看,要鼓励旅游企业规模化发展,优化行业结构,就要扶持大型旅企、骨干旅企。而且从实际操作层面看,银行等信贷机构也更愿意贷款给更有偿还能力的企业,不然,呆账坏账死账更多。


这是一个难解的矛盾。但如果政策“一视同仁”,也依然会有企业不满。比如,针对2003年的政策,一些大型旅行社就表示不应“一碗水端平”,对纳税多、贡献大的企业要多给予税费返回,否则就有失公平。


如今,随着疫情的发展,相关的财政政策一定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我们无法预知最终的政策究竟是什么,但与2003年相比,今年有几个特殊情况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民营企业在今年旅游行业防控疫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包括OTA平台、旅行社、酒店、民宿等众多民营企业及其员工,及时响应防疫要求。春秋集团综合航空、旅行社优势,在非常时期紧急将滞留日本的湖北游客迎返回国。一些酒店一线医护人员提供居住场所,一些旅行社主动积极协调消费者退款,从各自的角度为抗击疫情作出贡献。这些努力,理应得到政府的关心和扶持。

 

正如笔者在《17年前“非典”出给旅游业的考卷,今天我们能答几分》一文中所说,携程、同程艺龙、去哪儿网、美团、飞猪、驴妈妈、途牛等多家在线预订平台相继推出针对疫情的退改保障政策。这些都是在市场摸爬滚打中艰辛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他们大局观也并不比国有企业差,配得上以后获得良好的待遇。

 

二是今年经济形势严峻,应尽量避免中小企业大规模倒闭造成严重失业问题,比2003年要更关注这个群体。中小民营旅企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如果不能度过此次难关,会在很大范围内影响就业形势及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旅游行业,在受疫情影响的多个行业都是如此。回到旅游业特性来看,特别是地方上一些中小旅行社,还是传统的夫妻店模式,一旦失业,影响的是一家人的生计。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肯定要优先考虑那些自身有造血能力的中小旅企。有些旅企就是到了“寿终正寝”的时刻,很残酷,也很现实。

 

还有一个情况也需要注意,一些中小旅游供应商主动联系到笔者,吐槽向游客承诺“全额退款”的某平台把成本压力全都“转嫁”到他们身上。有一个观点很典型——“他们把漂亮话说出去了,赚了好名声,到头来让我们兜底。他们是赚多赚少的问题,我们是生和死的问题。”共克时艰的局面下,笔者本篇文章并不想围绕这个问题深入探讨,但也呼请有更厚资金实力的大企业要有更大的担当。毕竟,大就要有大的样子。

 

争议3:退还质量保证金是“鸡肋”?

 

2003年关于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具体政策是:只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退还40万元质量保证金(原保证金60万元);同时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退还100万元质量保证金(原保证金160万元)。国内旅行社的退还额度及办法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同时,退还的保证金是有使用期限的,即2003年6月30日至2004年12月31日。到2004年年底,旅行社要把退还的钱重新交上去。


对于这一政策,旅行社还是欢迎的,毕竟有一笔钱能够暂时救急也是好事。但对于这笔钱究竟能发挥多少作用,业界反应不一。

 

对于大社,这笔钱的作用很有限。有的老总说,“这也就是开一个月工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的甚至直言,如果一个旅行社完全要靠几十万元的质量保证金退款来应对危机,那干脆破产算了。


对于中小旅行社,如何使用这笔钱是一个让人纠结的难题。首先,如果是当时只经营国内游的旅行社,保证金只有10万元。按照文件精神,退还比例大概在60%-70%,也就是六七万元。这笔钱数量本就不大。如果用来解燃眉之急,比如发工资、还欠款等,就没有足够的钱去发展业务,到需要重新缴纳保证金的时候可能就交不上了,到时候就会被吊销经营许可证。但如果不用来解决眼前难题,可能都活不过危机,更遑论以后的发展。

 

非典之后的一个新情况是,2009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旅行社条例》开始实施,其中降低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尤其是入境旅游业务的质量保证金由60万元减少到20万元,降幅很大。


而且,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


到2012年第一个“三年”到来时,已经有一大批旅行社享受了质量保证金减半的优惠。


这也意味着,如果退还部分质量保证金,金额也更少。

 

此轮疫情之后,文旅部大概率也会出台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政策。对于这一扶持政策,旅行社首先一定是欢迎的,但同时要保持清醒,不能把生存发展的希望全寄托在这里。(截至作者发稿时,文旅部尚未出台退还质保金政策)

 

 

地方应出台多样化、个性化的政策

 

国家层面的政策是有限的,更多的具体扶持政策要靠各地方结合实际来制定。地方政府对本地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本地旅游企业的情况更清楚,在制定政策时应当更加多样化、个性化,更具针对性地解决本地企业面临的困难。

 

2003年各地的一些较好的做法也值得今天借鉴。

 

比如,北京对出租率低于20%的宾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房地产税。


深圳减免大型商业性旅游景区3个月的土地使用费;对全市星级酒店、大型商业性旅游景点、大型饮食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对旅行社实行特别临时补贴等。


成都对全市86家旅行社暂时下岗职工,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9月期间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金。

 

广州举行商业、旅游、文化互动的“每月一节”全市性主题促销活动。


湖南、浙江、江苏降低对宾馆饭店水电气收费标准。


海南对旅游公司、星级饭店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费。等等。


随着全社会逐渐进入复工阶段,人们的关注点已经逐渐扩展到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上,呼唤尽早研究制定救市政策。


更重要的是,相关政策应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精准救市”,切切实实解决企业急迫关心的问题。毕竟全国都要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财政的每一分钱都需要花在刀刃上。


同时,企业也应该意识到,政府只能“救急”,企业要实现长远发展,更主要的是要“自救”。《国际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全靠我们自己”。

 

坚定信心,调整战略,行业联合,抱团取暖,上下游形成合力,在企业、政府等共同努力下,旅游业的未来依然可期。即使是廉价的鸡汤,请你们也打上十二分的鸡血,因为已退无可退,更何况还有可映照的良好历史战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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