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计划明年向立法会提交草案,成立“旅游业监管局”,要求经营内地团旅行社交存保证金达80万元。
内地旅行团在港被强迫购物、导游宰客事件屡有发生,为重整香港旅游业声誉,政府计划明年向立法会提交法例草案,成立负责规管本港旅游业的“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最快2015年运作。新规管制度下,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建议提高旅行社的入行门槛,日后成立的旅行社需提交保证金,没有经营内地入境旅行团的旅行社,需缴交50万元保证金;接待内地旅客观光、提供膳食、交通及购物行程的旅行社,需要交80万元保证金,预计全港有350间旅行社属于接待内地团的旅行社。而每间旅行社亦必须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为授权代表,负责监察旅行社运作管理,这亦列作新发牌条件之一。
另外,消息人士表示,旅监局成立初期会由政府一笔过拨“种子基金”处理,将来会自负盈亏。目前出境团的印花费,旅行社、导游和领队的牌照费,以及内地入境团的登记费,亦将会由旅游业议会,转交旅监局,作为营运开支。当局又建议提高内地入境团登记费,以每团40人计,由过往20元增至200元一团,希望与外地团每名旅客需缴交的印花税金额看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