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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线:1月5日起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0元时代

2019-01-04 14:16:27  |   来源:

摘要: 1月2日-3日,祥鹏航空、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陆续对外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1月2日-3日,祥鹏航空、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大新华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陆续对外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这意味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0元时代。

 

具体而言,以祥鹏航空为例,自2019年1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截止日期视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有4点收费规则:

 

一是各销售单位在2019年1月4日(含)前销售的客票仍按原规定征收燃油附加费;自1月5日(含,出票日期)起销售的客票,一律按现征收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二是在2019年1月4日(含)前销售的定期客票,变更到1月5日(含)以后的航班,如涉及换开客票(不含姓名差错的客票换开),燃油附加费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三是在2019年1月4日(含)前销售的OPEN票,在确认座位时仍按原规定征收燃油附加费;如需换开客票(不含姓名差错的客票换开)且换开后的出票日期在2019年1月5日(含)以后,燃油附加费 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2018年6月5日,在时隔三年之际,国内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2018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

 

航空公司此次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是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所致。

 

不过,截至1月3日发稿时,南航、东航、国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此前惯例,四大航中只要有一家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只是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项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公司可恢复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此次下调燃油附加费将直接影响到春运机票价格。以北京往返成都为例,两大一小家庭出行,在1月5日后购买机票,可少花140元。

 

2009年,国家发改委同民航局建立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的联动机制,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据航空煤油价格的变动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取标准。自2015年2月至2018年5月,由于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未达到征收标准,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降为0元/人。


2015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针对燃油附加费颁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的规定,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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